伴隨著社會的發展,知識產權時代也在不斷地發展,商標作為知產的重要標志,也在不斷地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,但也正因為企業加強了商標的布局,了解了其重要性,所以如今可注冊的商標越來越少。商標是商品的標志,它不僅能被注冊,而且能被授權轉讓。
對商標來說,我們要做的不是單純地癡迷于注冊,而是理解商標只是為了區別商品的來源,僅僅是產品的標識,只有把商標發展成品牌,商標的價值才會得到凸顯。
從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到批準商標轉讓,一般需要4-6個月,但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轉讓手續,那么商標交易轉讓流程是怎樣的?
1.買方確認商標購買意向后,雙方確定交易價格后,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2.雙方交換文件,商標所有人提供公證書掃描件,商標注冊的原件和其它相關文件。
3.提交申請,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,填寫商標轉讓申請書,使用統一格式的申請書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,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及其他費用。
4.收到轉讓申請后15天內,商標局簽發《轉讓注冊商標核準通知書》。
5.商標轉讓申請經商標局審核后,將有關文件郵寄至商標轉讓辦理方。
6.轉讓完成:商標局核準轉讓并頒發證書。
在商標轉讓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?受理的條件是什么呢?
1.商標轉讓不能中止,在提出轉讓申請后,雙方就不能中止轉讓,只能通過二次轉讓予以撤銷,商標轉讓給原轉讓人。
2.正在申請中的商標,還可以轉讓,轉讓成功與否,則取決于申請商標是否成功。
3.商標轉讓應當保證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,并經商標局核準,才受法律保護,否則轉讓無效。
4.商標轉讓雙方一定要有營業執照,否則不能申請,自然人需要有個人營業執照。
5.如個人死亡或企業注銷,自注銷或注銷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轉讓商標的手續,則喪失了對商標的所有權,不得再轉讓商標。
6.雖然商標轉讓的公證并非必要,但為防止商標反悔及安全方面的考慮,還是建議進行公證。
7.商標所有人如經授權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,須經被許可人同意才能轉讓該商標。
8.根據商標法的規定,在轉讓注冊商標時,如果同一種商品上有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的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應當一并轉讓。